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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單位注意事項

       通報資料單填寫的完整性,能夠使訪員在初次訪視前,做足訪視前的準備;此一方面能以更貼近個案的立場進行關懷,另一方面亦能使訪員迅速掌握個案自殺事件的背景狀況,助於訪員與個案建立初步關係,並即時轉介需要的資源。

       

       建議通報單位能夠在接到自殺個案並給予處置的同時,簡單敘述個案被通報來的狀況,並盡可能完成通報單填寫項目,包含基本資料、自殺原因、通報情境、後續被訪意願、特別注意事項等。

       藉由通報單傳遞資訊的完整度,訪員便能在訪視過程中有脈絡的對個案做更深入的生活關懷與壓力源了解;此外,亦能避免個案需重複述說已和通報人員說過的內容,造成情緒上的負擔。

 

通報單位需完成之紀錄項目

  1. 基本資料:姓名、聯絡方式、自殺日期、通報日期、特殊身份

  2. 自殺企圖或意念

  3. 自殺方式

  4. 自殺原因

  5. 自殺類型

  6. 精神病史

  7. 處置情形

  8. 被訪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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